查看: 154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闲话家常] 金额未到量刑标准 该如何找回遗失的财物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3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95

主题

386

帖子

5139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5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7-1-29
最后登录
2019-12-3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0 22:54: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还没帐号?注册一个,你南浔也是有“身份”的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2月16日,湖州长兴某论坛上发布一篇名为《急!急!急!全城寻找监控中这一男一女,请帮忙留意》的帖子。发帖人称,她把装有2000多元现金和多张银行卡的背包遗失在火锅店,后经调看监控,背包被后面吃饭的一男一女捡走。

昨天,记者联系上失主王琳(化名),她说背包仍未找回。“包被人捡走,包里钱的金额未到执行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我该如何找回这些财物。 ”

落下的背包被人捡走

“我现在就希望他们能将财物还给我,里面的东西对我来说真的太重要了。 ”王琳说,为了找回遗失的背包,她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王琳和丈夫平时住在杭州,12月11日,夫妻俩回到长兴,到大润发一家火锅店吃中饭。“坐下后看了菜单,发现没什么爱吃的,就离开了。 ”王琳说,也就是那时,她将随身携带的背包忘在了餐厅靠墙的座位上。

王琳的包内有2000多元现金,多张卡和各种证件,其中一张卡内存着她准备在杭州购房的购房款。“大概半小时后,我们赶回了餐厅,但包已不见了。 ”从餐厅监控中发现,钱包被之后到餐厅吃饭的一对男女拿走了。王琳当即赶往辖区派出所报警,丈夫在商家的帮助下继续寻找男子的线索。


采访时,王琳向记者描述了商家监控中拍到的一幕:男子刚坐下就发现了背包,一直将目光放在女子身边的购物袋上。之后,女子将购物袋放入桌下,男子将背包放入购物袋中。随后,两人迅速离开。“他们拿了包后马上走了,也没吃东西。 ”王琳说,自己赶到商家查看监控的时间是1点08分,监控显示这对男女离开的时间是1点03分。“很遗憾,就相差这么5分钟时间。 ”

由于身份证、驾驶证、残疾证等均在背包内,这给王琳的生活造成了不少麻烦。“就在这个月,我在杭州地铁站自助买票时捡到了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我都没打开看,第一时间交给现场工作人员了。 ”王琳说,“将心比心,希望他们能尽快把东西还给我。 ”

金额未达量刑标准

王琳对记者说,背包遗失后,她情急之下报警求助。到了派出所,民警给他们做了简单的笔录,也热心地帮忙调看路面监控,寻找捡走背包的人。

可最后,派出所并未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民警对我说,背包是因为我的大意才遗失的,那两人捡走背包不一定算盗窃。同时,包里的现金只有2000多元,也不足以达到侵占罪量刑标准。 ”王琳说。

既然事情无法立案,王琳和老公只能另寻其它办法。“很多商家都很热心地为我看监控,查找线索。 ”王琳说,当日在警方和商家的帮助下,他们通过探头追踪,一路查询捡包人的轨迹,追踪到了画溪公交枢纽站。由于当时已是晚上7点多,王琳和丈夫决定,第二天继续寻找。

12月12日,在公交公司的帮助下,王琳确定两位捡包人坐上了开往煤山的城乡公交。当天下午,她和丈夫又赶往煤山。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商家的帮助下查找了大量的线索。“因为存在监控盲区,后来在监控中找不到这两个人了。 ”王琳说,12日当天,她和丈夫又是忙碌到晚上7点多。截至记者发稿前,事情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关于遗失的财物被他人捡走,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对此,记者咨询了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兴。“捡到别人的东西未还,如果价值不高,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并不涉及犯罪;但是如果价值超过一定的金额,就触犯了刑法,涉嫌构成侵占罪。 ”那么,这个“一定的金额”是多少?黄律师说,各个地方的量刑标准不一样,浙江省为2万元。

对此,王琳有些无奈。“派出所一直在帮忙查看监控,挺感谢他们的,法律规定不到立案标准,也没办法。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微信扫一扫,南浔早知道!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本站内容均为网友提供,如有虚假消息或涉及版权的文章帖子请积极投诉!
浙ICP备14043002号-1 技术支持:湖州展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inanxun Inc.
微信客服: enanxun 南浔生活网客服 加入南浔生活网讨论群 南浔生活网商家服务
Copyright © 2014-2017 版权所有:南浔生活网

浙公网安备 330503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