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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说到前段时间那3名顾客的行为,在湖州长兴煤山镇开超市的老板徐先生还是火气很大:“拿着不是从我们店卖出去的4瓶酒,反过来要我赔他们3000元,真是什么人都有。”
据统计,新《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职业打假人”数量增长迅速。伴随“职业打假人”的增多,也出现了部分不合法的“打假”行为,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要规范经营。
买酒后半小时要求赔偿3000元
徐先生还记得当日的客流量并不大,看到3名光着上身露出纹身的青壮年男子进来,他特别留意了下。
“他们一进来就说要买酒,目的很明确。在我告知酒水的货架方位后,他们很快就挑好4瓶。”徐先生说自己记得很清楚,4瓶白酒一共300元。
让他没想到的是,半小时后这3名顾客就折回店里。“一进来就是气势汹汹的样子,说我卖给他们的酒有质量问题,提出让我赔3000元私了。”徐先生说,对于顾客的要求他一口回绝。
“我确实卖了4瓶酒给他们,但并不是他们口中所称有质量问题的那4瓶。”徐先生笃定地说,自己从正规渠道进货,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而且每个批次的货物都有明确登记。
执法部门介入核实 顾客逃避了
坚决不妥协的徐先生立刻报警,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他和3名顾客一起来到市场监管局煤山分局。
“刚到我们这里时,双方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顾客拿出了购物小票和产品,并声称自己是‘职业打假人’,之前在其他地方都已获得赔偿。”负责处理消费维权的煤山分局消费调解负责人介绍,面对顾客“我们时间有限,不支持我们维权,就举报你们不作为、地方保护主义”等激烈言辞,他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为依据,并针对双方“假酒”是否由超市售这一焦点问题,提出要展开进一步调查。
在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秉承正当权益要保护,非法要求不支持的态度。之后,工作人员郑红对徐先生和3名顾客分别做了笔录,留下联系方式,并约定第二日到超市中核实。“第二天,我电话通知顾客去超市核实情况时,他们称已经离开长兴回老家了。”郑红说。
商家规范自身成防“被打”关键
据煤山分局的消费调解负责人介绍,在此消费纠纷中,徐先生的做法值得提倡。“只要商家进货渠道正规,做好索票索证工作,商品如有问题完全可以溯源,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有底气。”该名负责人说,商家切不可被利益麻痹,为消费安全埋下隐患。
据统计,新《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职业打假人”数量增长迅速。职业打假人针对商家的问题产品进行打假,主观上获得自身的利益,客观上维护了市场正义。
“在之前也曾处理过类似的案件,不法分子以‘职业打假人’身份,在商家购买合格产品后,用调包或使用技术手段将杂物放入产品后,索要赔偿实施诈骗。遇到类似情况,商家应第一时间向职能部门反映。”该名负责人介绍,苍蝇叮不了无缝蛋,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规范管理,避免给变味的“打假”人可乘之机。
据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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