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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晚11时许,湖州市滨河路与青铜路路口附近发生一起自撞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凤凰中队民警立刻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在对自称是驾驶员符某(女)的询问中,民警了解到符某是在事故发生了一个多小时后才报警这一情况,出于职业敏感性,民警调取了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
由于当晚下雨,加之监控离事故现场较远,民警只能依稀看到是一男子从驾驶位下车。随后,民警对符某及车主陈某(符某丈夫)分别开展笔录询问,初步掌握了顶包的事实证据。为使证据更充足,民警再次调取了事故周边路段监控录像。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民警找到了符某当晚的人员轨迹,确认了陈某驾车发生事故后让其顶包的事实。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夫妻二人交代了交通肇事逃逸和顶包的事实。
原来事发当日,陈某喝酒后驾车上路,行驶到滨河路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交警的处罚找了老婆顶替。
无独有偶
8月11日凌晨2时许,湖州市凤凰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轻纺路与二环北路路口发生一起自撞事故。民警带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现场自称驾驶员的陈某(女)称其驾车时走了神,一不小心撞上路旁的树。
随后,民警对陈某就事故发生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的询问,可陈某的回答含含糊糊,总是逃避一些关键性问题,这让民警心生疑问。民警立即调取监控,查看事故的事发经过,果然视频监控证实了民警了想法,陈某并不是此次事故的肇事驾驶员。在事实面前,陈某承认了刘某让其顶包的事实。
据刘某描述,他的驾驶证因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被交警扣留,由于害怕被交警查处,就逃离了现场并让其老婆顶替。
两起事故的肇事驾驶员陈某、刘某因肇事逃逸的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可能面临15日以下拘留。其他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顶包都是一种愚蠢的行为。顶包人可能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是交通肇事逃逸者,还是冒名顶替者,最终都不能逃避法律的惩处和道德的遣责。但愿人们从中吸取教训,让这种“闹剧”不再发生!
据湖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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