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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南浔东迁女子群里玩“牛牛”,半年获利百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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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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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8 21:56: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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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个小问题要问问大家
你们觉得春节最开心的事是什么?
小编表示
当然是抢红包啦!

家人、朋友之间抢抢微信红包
既能娱乐又联络感情
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在微信红包上
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城西派出所查获一起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违法赌博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在微信抢红包竟然被抓?!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快跟着小编去一探究竟吧

2017年11月,城西派出所民警收到网格信息员反映:有人在微信群里利用红包进行赌博。得知该线索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与分局网警大队合作,在充分掌握证据后,于2018年1月4日22时30分许先后在东迁方丈港村将犯罪嫌疑人朱某和范某抓捕归案,初步查明涉案金额1000万余元。

经查,朱某系南浔东迁人,女,28岁,曾经是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年入7万,但因自己好赌,赌博输了20多万元,入不敷出,便在辞职后学会了微信赌博群的这套赌博方式,自己设立微信赌博群进行营利。

自2017年6月起,她每天设立一个规模为80人左右的微信赌博群,以“牛牛”(比大小)的方式吸引群成员参与赌博,当天赌博结束后解散该群,次日再次设立微信群进行赌博。


朱某聘请其朋友范某为财务,在微信群中发文字告知参赌人员赌博规则,收取赌资并负责赔付兑现。按照参赌人员下注总数和庄家输赢情况,朱某按2%-5%不等进行抽头盈利,非法获利10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范某均已被南浔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名参赌人员已被南浔区公安分局依法治安处罚,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快过年了,大家都会在微信群抢红包图个喜庆,但经过一些人不断“创新”,某些抢红包就逐渐趋向一种新型网络犯罪。利用微信发红包赌博,一样属于赌博行为,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远离网络赌博行为。

赌博是违法行为
微信抢红包赌博也不例外
不管什么形式的赌博
大家都要远离
最后不要忘了为我们
尽职尽责的警察蜀黍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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