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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0后冒用他人QQ号 诈骗400多万 [打印本页]

作者: inanxun    时间: 2014-3-16 23:20
标题: 90后冒用他人QQ号 诈骗400多万



90后青年陈某通过远程种植木马病毒,盗取他人QQ密码后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万。13日,记者从浙江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陈某被该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没收作案工具。

陈某,男,21岁,广西宾阳人,曾因犯抢劫罪于2008年12月5日被广西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3年11月15日,陈某通过远程种植木马病毒,盗取了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某公司会计赵某的QQ帐号。

通过查询赵某的聊天记录,陈某发现,赵某与温州某公司会计曾提及有关货款的事情。

于是,陈某在赵某QQ上删除了温州某公司会计的QQ号,并用自己的QQ帐号伪装成温州某公司会计与赵某聊天,向赵某催收货款。

赵某未察觉异样,便先后分8次将人民币410余万汇至陈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之后,陈某又用同样的方式盗取了李某的QQ帐号,并以朋友急需用钱为由,骗取李某朋友人民币5000元。

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通过远程种植木马病毒程序的方式盗取他人QQ号码,并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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